穗劳动保障年审延期至7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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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5:58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日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将原截止于今年4月30日的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延期至7月30日。 通知称,凡未办理劳动保障年审的单位,可在7月底前到该局年审办公室(文德路仰忠街6号,电话:83304168)或该局设在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广花四路272号,电话:86322826),以及外经一条街(广仁路广仁大厦,电话:83374286)的年审服务窗口,继续办理劳动保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年审单位,年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已填写好的《2002年度劳动年审手册》一式两份;年审时上月职工工资表;劳动合同(用工在30人以内的全部送审;30人以上的抽送30份);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就业的还需带其本人的《就业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年检报告表》、《社会保险登记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职代会或工会开具的在职职工人数证明、2002年12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劳资人员上岗资格证;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职业介绍机构需提供《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需提供《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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