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建党节前夕,绿春县检察院党支部又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至此,他们已连续16年成为本县的“先进党支部”。
绿春县是全国特困县。长期以来,在如此贫困的地区工作和生活,县检察院党支部始终坚持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积极地开展支部工作。他们根据各个时期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抓住“共产党员必须保持先进性”的问题,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见行
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活动。近几年来,他们组织党员围绕“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他们的做法是: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并保证学习时间,落实学习措施,注重学习效果,使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不断得到提高。抓制度建设,坚持党内“三会一课”制度,并修订和完善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民主评议、党员重大事项报告、党员外出汇报等一整套制度,使党员人人在组织中,个个在监督中,不断解决思想入党问题。抓精神文明建设,他们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并把“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公民文明公约”张贴在各个科室,以警示党员,同时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错案赔偿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法律监督活动的各个环节,从而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抓组织建设,他们首先坚持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都经党员讨论、集体决定,既使党支部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又充分发挥了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党员,既做到年年有发展,又注重考察被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程度,并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各方面被群众公认,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该院的党员从党支部建立时的4名发展到现在的19名,个个都是好样的。
绿春县检察院由于党支部的作用发挥得好,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仅去年,该院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3万多元;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查批准逮捕案件74件119人、审查起诉56件77人,无一错案。同时,他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加退耕还林和樱花园植树活动,扎扎实实为民办事。在检察院经费特别困难的情况下,他们挤出11700元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并深入到挂钩扶贫点,发动群众,协调资金,开挖了10公里乡村公路,捐赠30吨水泥给群众搞公益事业。
刘德安(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