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并包养情妇 海南原工商局长马招德被双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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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9:04 新华网 | ||
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涉嫌受贿和包养情妇,日前被开除中共党籍和政府公职。 马招德1947年出生于马来西亚一个华侨家庭,福建闽清县人,中专文化程度。1999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56岁的马招德一案告破,在海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掀起了一场“廉政风暴”,仅有十 据中共海南省纪委通报称,经查,马招德主要违纪违法问题有:一是利用积务之便,收受贿赂。马招德在担任定安县委书记、县长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万宁工商局原局长叶某某、屯昌工商局原局长吴某某、琼海个体老板许某等11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63.4万元、美金一万元、港币一万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 二是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马招德精神颓废,迷恋女色,生活作风堕落。在担任三亚市副市长和定安县委书记、县长期间,多次与三亚某酒店小姐徐某某发生性关系,先后送给徐某某人民币共计38万元。 对于马招德涉嫌受贿案,海南省司法机关已依法进行查处。据悉,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27日在开庭审理,但当天没有宣布一审判决。(完)(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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