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出台新规定 国家科技成果发布将遭严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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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07:16 新华网 | ||
提问:记者曾伟 回答:科技部发展计划司成果处处长黄伟 10日,就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本报记者对参与制定《暂行规定》的黄伟处长进行了采访。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暂行规定》来规范科技成果的发布? 黄伟: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考虑:一是对由国家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国家有知情权,国家有权了解这些计划的进展及取得成果的情况。二是基于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考虑,一些重大科技成果往往与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如果任由个别参与单位随便发布,有可能导致泄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再者,也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传化。此外,国家正实施专利战略和标准战略,对一些重大成果要加强专利保护。如果有人一味追求科研成果的发布和发表,有可能使科研成果丧失申请专利的条件,对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都造成损害。 记者:近来学术界浮躁情绪较为普遍,《暂行规定》出台是否也有遏制学术界浮躁情绪蔓延的考虑? 黄伟:以前的确存在这种情况,一些国家科技计划的成果未经验证和评审,一些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为了引起注意,就不负责任地对外发布,甚至进行炒作。这种行为不仅给公众造成信息混乱,损害科研人员的整体形象,还可能给国家造成损害。这次,《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进行新闻发布时应注重客观、准确和时效性,通过对科技成果发布的归口管理,可望杜绝国家科技计划中科技成果发布的混乱现象,有利于抑制学术界的浮躁情绪。 记者:《暂行规定》对国家科技计划的“善后工作”有何规定? 黄伟:过去,我国一些国家科技计划完成之后,存在科研数据和档案保存不好、科研设备管理不善、设备浪费闲置等种种问题。这次,《暂行规定》对国家科技计划“善后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可望对科研数据和档案的保存、科研设备的归属管理与使用等“善后工作”有明显改善和促进。 记者:一个科学发现之所以得到世界公认,与其及时公开发布发表分不开。《暂行规定》对国家科技成果的发布实施严格管理,会不会影响科研成果的及时发布? 黄伟:通过正常管理渠道,决定是否发布一项国家科技成果的时效性将获保障,而且遇有重大科技成果需要尽快发布,我们会在“特事特办”的原则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需要强调的是,《暂行规定》规范的是国家科技计划中产出的科技成果,未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科技成果不在此列。(文/曾伟)(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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