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贵阳7条严规整治“烂尾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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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0:41 新华网 | ||
贵阳市将向“烂尾楼”开刀。昨天,在由贵阳市市委、市政府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宣布出台7条规定,处置位于该市中心区的12宗闲置土地和15项超期建设工程。 据了解,这些闲置土地和超期工程大都分布在城市主干道旁,由于存在资金不到位、拆迁纠纷、有关部门管理漏洞等原因,造成一些土地闲置和建设超期,超期最长的“烂尾楼”已达13年,严重影响了贵阳市的城市形象。 针对上述现象,贵阳市此次制定了对闲置土地和超期建设项目的7条处置规定,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完善手续或开工建设,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置,其中包括5年内不得在该市从事房开工作。 闲置的不只是土地 何为闲置土地?简单地说,在取得土地使用权1年以上仍未进行建设开发的,则属于闲置土地。 根据贵阳市清理整治中心区闲置土地和超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数据,目前认定的闲置土地高达48386平方米,共12个地点,其中规划定点时间最早的是原大起房开(现属市商业银行)位于中华北路的5935平方米土地,定点时间是1993年5月。 是什么原因造成土地长时期的“闲着就闲着”呢? 贵阳市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的闲置土地,有的是拆平了未动工,有的则根本就没有完成拆迁。造成闲置的原因大多是由于用地单位内部扯皮,诸如联建方出问题、融资出纠纷、拆迁遇困难等等。 贵阳市建设局樊中黔局长向记者介绍,闲置土地的使用单位都是以前通过行政审批取得合法资格的,是计划经济遗留的问题。但如今搁置不用,不仅是损害市容市貌的问题,对贵阳市的投资环境也是—个损害,客观上制约了贵阳市经济的正常健康发展,同时还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造成的损失远非“金钱损失”这—概念。 “胡子”长成事出多因 在贵阳市区,不时会看到一些楼盘刚刚建起几层,就停工不动了。贵阳市目前核定的就有15项这样的“胡子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方面许可证之日起,3月内务必开工,因故经批准可延期两次,每次3个月,否则施工作废。“胡子工程”正由此而来。 “胡子”变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资金缺位是最大的问题,有联建、建设主体变更等因素;也有法规不健全、有关部门工作机制和动态管理上存在漏洞;还有的单位要求免交、少交、缓交城市配套和人防等规费、拖延了建设项目开发时间。 然而问题是,《建筑法》对超期建设工程建设的终止时限和处置均未作出明确规定,所以“胡子工程”就长年累月刺目地占据市中心,久“长”不高,令人反感。 以位于中华中路的华天大厦为例,从1996年建设至8层后,就停滞不动了。2001年在贵阳市人大的督促下,至2002年4月又增到12层,因资金原因,再次驻足不前。 大刀举向闲置土地和超期工程面对这些闲置土地和超期建设工程,贵阳市决心动手术刀。 凡已取得《建设用地定址通知书》未申报规划方案及修改报审方案的单位,须在7月25日前申报,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在8月5日前申办《建设工程规定许可证》,审定方案不作调整。 已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在10月10日前完成拆迁,逾期不再受理拆迁延期申请,并视为放弃开发权,由市政府指定机构代为处置。 凡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构成土地闲置的,由贵阳市国土局处置,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中止建设1年以上的项目,至10月10日不能恢复施工的,由市政府指定超期建设工程代为处置机构,作证据保全和评估后处置。 有闲置土地和超期建设工程的单位,未处置完毕前,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新的建设项目。闲置土地或中止建设1年以上的项目已批准的临时门面一律拆除,修建的景观墙,符合绿化条件的,作临时环境绿化处理。 不按以上规定办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不予年审,有关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在贵阳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相关工作。 新闻链接: 2001年5月,贵阳市成立了贵阳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管局等部门组成的闲置土地和整治超期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经过2年的治理,取得成效。 据该领导小组统计,截至2002年底,共清理出11宗规划定点失效的建设项目,依法公告宣布失效。清理出39宗闲置土地,经跟踪督查,已动工25宗,收回土地使用权拍卖或重新定点6宗,至今仍有8宗未动工。清理出40个超期建设工程、督查竣工31个、在建4个、至今停工5个。 2003年,新一轮清查68个城市主干道项目,初步认定4宗未动工的闲置土地;超期建设工程10个;8个项目核实为历史遗留问题。(文/罗华山李庆赵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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