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尺度”干什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0:52 沈阳今报 | ||
闵良臣读了7月10日《南方周末》民生版上的《高校:有多少费还在“乱收”?》,真是有一肚子话想说,当然这一次的“万恶之首”不是“淫”而是一个“钱”字。你看,说来说去,四川的一所师范大学也好,北京的那所广播学院也罢;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没有通过的学生“放宽尺度”也好,扩招下的高额收费以及申请留京指标就要“捐资助学”也罢,还不都是为了多收穷学生几个钱?有人说现在的一些高校富得流油,我信。 利用手中的权利、国家的资源多挣几个钱,这一点,现在的一些高校是最得了“真传”的,他们甚至为了钱,别的什么都可不要了。至于说什么为了对一些学生“放宽尺度”,让更多学生受到高等教育、提高民众素质,以及是因为有些学生非要留京工作,等等,理由不可谓不冠冕堂皇,但一查起来,却都是违章违纪,都是一个“钱”字作怪,因此也都“端不到桌面上”来。 早在1998年,教育部就颁布文件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的领导(包括省、部级领导)不能擅自决定扩大招生计划,也无权特批未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自2000年开始,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更是连续三年发出通知,明令禁止“双轨”收费现象,并规定“学校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学费和住宿费”。此外,2002年,教育部还曾发出紧急通知,强调禁止高校收取所谓“扩招、扩容费”,也不得以招收预科生为名高收费,并要求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学生。那么,我们的一些高校是怎么做的呢?而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说好听点是为了办学,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受到高等教育、提高民众素质”;不好听的呢,我觉得不过是“敛财”。 最让人觉得不能容忍的是,明明是敛财,却说是对学生“放宽尺度”,而如果是真的放宽尺度,那么当记者问及如果学生不补习只参加考试如何收费时,四川的那所师范大学教务处的工作人员却怎么会又告诉记者是“标准相同”呢?也就是说,你去补习了要收你的钱,而你没去补习也还是要收你的钱。总之一句话,就是:拿钱来!这样的话竟也能说得出口!这也是“放宽尺度”!尤其是从《南方周末》的文章中知道,记者近日从教育部高教司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并没有“未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不能授予学位”这项规定,教育部也从未作出过将英语四、六级考试与学位证直接“挂钩”的规定。然而,人家是说得通他要做,说不通他却硬要坚持那样做,作为学生也真的只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 说到这里,我在想,一所高校,为人师表,在“教书育人”方面起着非常大的作用。现在的人为什么都过早地“成熟”了,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过早地受到了一些学校师长们的“熏陶”或说“言传身教”。如果我们总是这样去“影响”下一代,又怎么能企求社会风气的好转呢?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