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公安部隆重表彰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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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0:59 法制日报 | ||
人事部公安部隆重表彰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 周永康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 本报北京7月10日讯(记者翟惠敏)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中仓派出所民警朱晋明等118名同志今天被人事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同时,47个公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今天举行的“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公安队伍是一支英雄辈出、正气浩荡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弘扬光荣传统,切实建设过硬班子,坚持从严治警,树立良好警风,严格公正执法,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中,努力开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讲话全文另发) 会议由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田期玉主持。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在会上宣读了《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孙明山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命令》。公安部在京党委成员出席了会议。 新闻背景 评选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是切实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评选对象主要是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的基层科、所、队的民警和县(市)一级的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评选范围涉及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是目前公安机关开展的涉及面最广、延续时间最长、影响力最广泛的表彰活动之一。 全国优秀公安局自1991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已评选了9次,有520个县(市)公安局和城市公安分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评选工作由人事部和公安部共同组织,每3年评选1次,已于1993年、1996年和1999年评选了3次,共有299名同志荣获这一称号,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从1993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至1999年共评选过7次,共有6688人(次)荣获这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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