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厅设置重奖举报医务人员收受“红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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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1:00 新华网 | ||
福建省卫生厅今天在此间宣布,为促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该厅将重奖举报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有功人员。 医务人员在为病人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在医疗活动中收取药品生产或经营单位的“回扣”早已引起病患者的极大不满。福建省卫生厅最近制定了《奖励举报“红包”、回扣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将于今年八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届时,病人、群众依法向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单位举报医务卫生人员收受红包(包括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举报医务卫生人员收受回扣(包括各种款物等),为卫生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红包”、回扣做出贡献的,经查证属实,在卫生行政机关监督下,由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根据该办法,举报“红包”金额五百元以下的,按一千元奖励;五百元以上的,按二千元奖励;举报医务卫生人员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的,不论金额多少,按三千元奖励。举报回扣有功人员也是按一定比例发给奖金。(记者/郑珊云)(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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