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受理新增赴港澳工作就学申请
本报讯(通讯员苏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日前推出了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澳工作就学的具体办法。从7月15日起,开始受理新增赴港澳工作、就学的申请。
受理的范围包括经香港入境事务处批准的赴港工作、就学、培训人员及家属。当事人 前往办理手续时,需填写完整政审合格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并贴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原件和A4纸复印件(由香港雇主或学校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赴香港就读的人员还需提交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持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申请材料须本人提交,受理后要求在接待大厅南侧照相室拍摄通行证上的专用照片。被澳门高校录取的北京市学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的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填写表格政审合格后,即可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经批准的赴港工作或者赴港澳就读的北京市居民及家属,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时,可同时申请办理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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