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希望“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九月可完成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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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1:21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11日消息 昨天结束的台湾“立院院”临时会上,“两岸关系条例修正案”未获通过,“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今天表示,“陆委会”对于条例没能完成修正有些遗憾,并希望九月份“立法院”新的会期开始之后,可以顺利完成立法。 据此间台湾媒体报道,陈明通今天上午在记者会上指出,虽然“立法院”临时会并没有通过“两岸条例修正案”,但还是决定将“两岸条例修正案”列为下个会期的最优先法案 陈明通还表示,这一次“两岸条例”修正工作是“两岸条例”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修正,总共修正一百三十一个条文。其中,有一百二十四条已经达成共识,只有七条有不同意见。“陆委会”对于因为这七条而造成整个修正案没能完成修正表示遗憾。(春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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