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忍看“星迷”成新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陈鲁民 6月21日,大连一位16岁的追星少女自杀,起因只是母亲没有给她买偶像张国荣的CD碟。据报道,这位少女学习成绩优秀,在演讲比赛中多次获奖,应该说是个聪明的好孩子。但她在日记中写道:“在我的世界里只存在张国荣,我只为他而活。”终于,她以自己如花的生命为“偶像”殉葬。(《工人日报》7月10日) 这样的悲剧近年来已连续发生多起,浙江温州一17岁的初中生因没钱亲眼见到偶像影星赵薇而服毒自尽;四川13岁的女孩在连看8遍《流星花园》后,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广州一个14岁女生,为了引起明星注意,在大街上割腕自杀,一边喷着血,一边追着明星的车子,幸亏抢救及时,才没有以身殉星;在太原,某中学的5名男生模仿台湾电视剧《流星花园》中的F4,身着奇装异服结伴出入,在学校内打骂同学、辱骂老师、借钱不还、调戏女生……被师生们称为“春秋五霸”。 当然,这都是特例,是追星族中走火入魔以至于不能自拔的典型,但青少年中普遍存在追星现象,也是不争事实。有调查显示,50%以上的青少年承认自己特别喜欢崇拜某个“明星”,其中,99%以上是影视界和体育界“明星”。 现代教育心理学认为,偶像崇拜、追星,是处于青春期孩子普遍存在的、正常的、自然的现象,是他们的一项重要活动。这个时期的孩子属第二断乳期,追求表面、追求至善至美,通过寻找偶像寄托自己的成人理想。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阅历的增加,慢慢他们就懂得选择最佳的适合自己的偶像和生活,那么,在大学生里就很少再有追星族,这就是成长的结果。 偶像崇拜、追星既然是青少年时期非常热情又积极投入的活动,家长和学校就没有理由不介入,不关心,漠然置之。那么,对这个时期的孩子的偶像崇拜、追星活动,既不能消极不管,放任自流;也不能采取堵截严禁的办法,以免引起孩子们逆反心理,甚至会激化矛盾,酿成悲剧;而应该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譬如说,开设“追星”课或讲座,因势利导,告诉他们应该崇拜什么样的偶像,该怎样追星,怎样处理追星和学习的矛盾。另一方面,媒体多宣传那些积极向上的明星,少炒作那些负面明星的丑闻花絮。多管齐下,追星活动可望纳入理性和健康的轨道。(晓航/编制)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