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电价下月起调整 调整后电价将比过去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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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5: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基本电价低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已基本消除电价竞争劣势 本报讯 广东省经贸委和省物价局昨天联合宣布,从8月1日起,对广东正在实行的峰谷电价政策作出调整,调整后的电价将比过去降低。 调整电价事出有因 广东从今年4月起就在广电集团直供范围内的大工业用户中实行峰谷电价,将一天分为高、平、低三个时段,实行不同的电价,引导企业“避峰就谷”用电,缓解电力紧张。但由于广东高能耗企业不多,大部分企业调整生产用电时段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企业在低谷时段安排生产确有困难,造成该政策实施以来约七成企业反映电价升高。此外,由于将下午定为平段时间,全省用电负荷的早峰、晚峰被削下来了,但午峰的供电压力却被推高。 用电大户受惠更大 针对峰谷电价实施一段时期出现的问题,广东决定进行适当调整。新政策将每天的峰、平、谷时段由原来的各占8小时,改为分别占6、8、10小时。而且峰、平、谷比价也由原来的1.5:1:0.5调整为1.35:1:0.6。 与原方案相比,新政策的高峰时段由8小时减少到6小时,高峰时段的比价也从1.5降低到1.35,这对不能安排在低谷时间生产的企业来说,避免了电价大幅上涨。初步测算,方案调整后,电价比过去降低约1.4分/千瓦时,这对约占全社会总用电量35%的大工业用电户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广东电价低于长三角 调整后,高峰与低谷电价的价差平均约为0.42元/千瓦时,对能够“避峰就谷”的企业仍有较大的引导作用。 按照新方案,广东高峰时段的电价平均为0.768元/千瓦时,略高于江苏,但低于上海的0.919元/千瓦时。广东的基本电价比长江三角洲低3-4分/千瓦时。 (彭小军 梁新生) 广东各市峰谷电价时段划分表 地区 峰谷时段第一组佛山、江门珠海、肇庆东莞、茂名梅州、河源汕尾、揭阳高峰:9:00-12:00;19:00-22:00低谷:0:88-8:00平段:8:00-9:00;17:00-19:00;22:00-24:00第二组广州、中山惠州、韶关湛江、汕头清远、阳江潮州、云浮高峰:14:00-17:00;19:00-22:00低谷:0:00-8: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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