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官戴上“紧箍咒” 下班后警车不许停歌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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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6:43 新华网 | ||
“在非执行公务时,不得将驾驶的警车停放在酒店、饭馆、娱乐场所等处。”这是近期出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廉政守则》中规定的。近日出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廉政守则》,用63个“不得”对法官8小时以外的行为作出了约束。 《守则》共分六部分。规定了从立案到执行各环节严格依法办案应注意的问题和禁止的行为,从可能发生廉政问题的各个方面规定了廉洁自律的要求。《守则》中对法官从业行 据了解,今后将由一中院监察室负责对全院人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守则的情况将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岗位目标考核和其他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为奖惩、晋升、任免提供依据。(李罡张燕敏)(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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