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资支付规定将实施 病假工资有望写入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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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1:5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陈琰) 正在修改过程中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草案)》目前已在征集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确立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制度。昨天,市法制办公布了该草案的意见征集情况。 这是本市首次对外公布市政府起草、审查的法规和规章草案的意见征集情况。 该草案意见征集自3月起至5月31日止,共收到市民意见300余条。草案采纳了以下意见:要求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的标准;病假工资不与劳动者岗位工资挂钩;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病假工资的计发办法,并规定最低限额等。 草案中还要求有关监管单位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把处理举报的程序和期限对外公布。 市法制办有关人士说,草案还将进一步分析论证,报市政府审议后再正式公布实施。 相关立法征求意见不得少于15天 本报讯(记者陈琰) 市法制办有关人士昨天说,今后,由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或起草的法规、规章草案将全部采用上网公布等多种形式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意见征求时间不得少于15天。 此前,立法征集意见主要是在相关管理和政府部门以及小范围市民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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