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万农民将入大病统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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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5:48 北京青年报 | ||
袁祖君 本市要建新型医疗制度帮助农民抵御重大风险 本报讯 北京市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政府体改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编办制定的《北京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据介绍,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中学毕业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尚未参加工作的居民,以及父母为农业户口而本人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童,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该办法将先行试点,分批实施,再逐步推广。到2005年,60%的农村居民实行大病医疗统筹;到2008年,80%以上的农村居民实现大病医疗统筹,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以农民大病医疗统筹为主,多种形式并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首先保证对农民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助。在实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门诊统筹等其他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对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进行补充保障。 《实施意见》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费。市、区县、乡镇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截至2001年底,北京郊区常住人口为882.9万人,占全市常住总人口的78.8%,其中农村人口342.2万人,占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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