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不再严禁男女混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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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7:17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在今年6月底召开的江苏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江苏省本届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了新的《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其中引人瞩目的是,取消了原先的“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的条款。据了解,50多位人大常委在分组审议是否要取消这一条款时,都表示理解、支持,最后提交表决时,一致通过。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江苏省此举意义不同凡响,它体现了政府思维方式和管理观念的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孙如林指出,“取消这一条款不等于政府鼓励、提倡男女混住。”此外,他强调这里的男女混住是指房屋租赁管理方面的。至于宾馆酒店的男女混住,目前可能还沿用一些行业规章,要求双方出示婚姻证明。但有人分析说,这是两个同一性质的问题。相信随着时代变迁、法治健全、观念进步,宾馆酒店严禁无婚姻证明男女混住的条款也终将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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