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非吃野味不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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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7:3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笼罩在人们心灵上空的SARS阴霾刚刚消散,一场有关可不可以吃野味的大讨论便已如火如荼地展开。这场目的在于满足部分人口腹之欲的大讨论最终演变成了一次正襟危坐的立法听证会。 7月8日,22位听证发言人、近200名旁听者、数十位媒体记者云集广东省人大会议厅,围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展开激烈交锋,其头号话题便是“吃不吃野生动 几乎与此同时,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个部委联合下发有关通知,严禁违法猎捕、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对手续齐备、经营规范的驯养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积极引导、鼓励和扶持。 看来,野生动物以后将分为两类:允许食用的驯养一族和不允许食用的山林一族。相对于过去,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并提高了经营门槛、严格了管理措施,但我还是要为野生动物们捏一把汗,毕竟以前类似的法规也颁布了不少,但为什么在一些地区总是形同虚设?所以新规定要想真正意义上执行到位,首先有赖于各地区、各部门的严格执法与通力协作。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种可怕的健忘。SARS才过去几天呀,食客们便难耐腹中馋水,开始狂啖山珍海味,不少餐馆登时供不应求。难道人们忘了:果子狸有可能是引发SARS的元凶?不久前对野味的噤若寒蝉和对宠物的无情虐杀?专家们有关野生动物无更多营养却充斥寄生虫的忠告? 其实,广东听证会的结果和12部委的通知都不能实现对陆地野生动物的彻底拯救。因为我们身边充斥着一个数量可观的野味饕餮一族。他们健忘、勇敢而执着。他们是威胁野生动物生存的源头。难道他们过去不知食用国家保护动物违法?他们今后真的会只吃国家允许的驯养一族?反正我不太相信。 我始终不明白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有些人非吃野味不可?自神农氏遍尝百草以后,我们的祖先经过千辛万苦的漫漫求索,发现野猪、野牛、野羊、野鸡等当时的野生动物营养丰富且容易驯养,于是加以改造并代代传承,成为我们今日主要肉类食品源。在这点上可谓全球大同,只是后期加工才百花齐放。难道他们都错了,直到他们的个别子孙才找到饮食真正的营养源并顿悟了饮食文化的真谛? 民以食为天。食的主旨是营养和健康。这些野味并不能带来或者说有更好的替代品。 食野味不就是解馋吗?不就是尝鲜吗?不就是猎奇吗?忍着点,不吃了,行吗?———我代表野生动物和热爱生态环境的每一个人在这里先道一声:谢谢您了。 (来源:□石述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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