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地人买房不“审批”但要“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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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7:36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从7月15日起,外省市个人在京购买商品房,将不再办理“审批手续”,购房手续费也不用交了。这是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新近出台的《关于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不再经审批的通知》规定的。但外地人在京买房必须经过“批准”,即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还必须拿有关证件办理《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和《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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