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外来务工人员就业限制 严禁超标准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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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7:39 新华网 | ||
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加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取消了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计划审批和岗位(工种)限制。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应当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上岗后30日内到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外来劳动力分中心为其办理《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简称《就业证》)。 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办理《就业证》、《就业卡》过程中超标准收费,强制搭车收费。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的外省市驻京劳务管理机构,市劳动保障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通报情况后,取消其在京补办《就业卡》的资格。(奚宇鸣)(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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