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行政命令违反劳动法惹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7:4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编者按:长久以来,行政命令在管理中发挥过很大作用。但是,其应以遵守法律为前提,这是必须的、刚性的。

  我国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已近20年,但仍有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行政命令才是企业劳动管理的真正手段,而没有认真研究这个“命令”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在下达行政处罚时,也应考虑其程序是否合法。现代法律概念强调程序的
优先性,如果行政没有程序,就难以保证其质量和效率;如果行政行为违反了既定程序,即便行政结果是正确的,也是违法的和无效的。

  编辑同志:

  武某1996年从部队转业分配到山东省沂水县某企业工作,从那时起,他一直给企业经理开车。2001年4月,通过竞争上岗,武某任职于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岗位仍然是汽车驾驶员,并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03年2月底,新任经理将他调去当押运员。对此调动武某不同意,多次向企业领导强调劳动合同的严肃性,但领导却置之不理。无奈,武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履行合同,恢复其驾驶员的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违约金3万元。

  其所在单位沂水县某企业认为,调武某做押运员是经过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会上7个成员均表示同意。企业内部调动职工工作岗位是正常的事情,经理完全有这个权利,何况已经通过会议进行研究。因此,该企业请求仲裁委员会驳回武某的申诉。

  仲裁委员会认为,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就是变更劳动合同,这种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方可实施。并且,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在这起纠纷中,用人单位用企业内部的行政命令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无充分理由,也没有经过武某的同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而是无效行为,构成违约。虽然仲裁庭有意为双方调解,但该企业仍然坚持己见,使调解无法实现。于是,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由沂水县某企业向武某支付违约金3万元。山东杨守业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 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
  新概念英语 口语 出国考试 考研暑期限时优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search Palm 瘦身 移动存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除了要对自己的身体有自信外,应积极给予伴侣赞美…
非常笑话
列车员:您买普快车票,却乘特快车?补票!乘客:…
图片
铃声
·[吕 方] 朋友别哭
·[周 蕙] 相遇太早
·[陈晓东] 心有独钟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魅力男人
  • 佛罗蒙男用香水
  • 银色魅力香水
  • 佳能数码相机
  • EOS 10D专业相机
  • s50照相机
  • 市场最新动态
  • 免费注册上网经商
  • 性感靓丽夏季服饰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关注两性健康
    营造情爱意境
    加入缤纷下载,数万精彩图片铃声不限量任你下载,每条仅0.1元,让你的手机又酷又炫!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      
    炫彩地带--和弦铃声彩图,10元包月下载      
    情趣无限爆笑连连 令你笑口常开的非常笑话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