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上调 调整到工资总额的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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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8:00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叶妮娜、记者邹文彪报道:记者昨日获悉,省城将对部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个人缴费比例将调整到工资总额的8%。据了解,南昌市自1997年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由于缴费比例起点低且一直未作调整,收支缺口日益扩大,去年支出缺口资金1000多万元。新调整的具体办法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比例维持不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仍按工资总额的20%缴纳,个人从今年开始,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到2005年达到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8%;自收自支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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