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市道路两侧不建农民公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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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8:00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叶妮娜、记者邹文彪报道:省城将严格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管理。今后城市规划道路两侧不得规划农民公寓,不得批准建农房。 据了解,在城市的中心城范围之内不再建单家独户的传统农村住宅,统一按城市现代化居住小区的标准兴建农民公寓;对现有农房的改建、扩建要加以严格控制,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农民公寓规划的,不得改建、扩建。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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