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或入狱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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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8:5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涉嫌与意外有关的货柜车司机,已被警方拘捕,前晚获准以5000元保释,但次日需向新界南交通总部意外调查组报到。警方新界南总区指挥官施关绮萝称,相信稍后可立案起诉他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她呼吁其他目击者向警方提供资料。 肇事的53岁李姓货柜车司机向警方表示,意外发生时他沿中线向屯门方向行驶,前面中线不远处有一辆私家车因涉及交通意外停下,他驶近时该车又突然开行,他连忙扭盘闪避 按香港现行法例,危险驾驶汽车引致他人死亡,一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判罚款及入狱5年,首次定罪会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两年。(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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