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希望有一天能无事可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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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9:25 每日新报 | ||
现在中国消费者碰到什么堵心事,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消费者协会,希望消协能够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极少有消费者真正了解消协到底是具有什么职能、又是怎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近日,记者专程走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 我们仅能做民事调解 很多消费者都不清楚消费者协会在解决消费纠纷中究竟起怎样的作用,又会做哪些工作。对此,董京生解释说:“由于现在很多的消费纠纷是由于经营者的故意欺诈,所以经营者一般不会接受调解。有些消费者觉得消协调解了半天,往往没有什么结果就结束了,这也是因为民事调解是不具有强制力的。如果消费者要求民事赔偿,往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这也是现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的一个漏洞。” 维权成本还是太高 采访中董京生谈到,现在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太高,使许多消费者不得不放弃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打算。“消费者权益受损后,如果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要求赔偿,在现阶段只能是打官司。但消费争议的诉讼额度大多都很小,这就导致许多消费者可能因为律师、一审二审等高昂的诉讼成本而中途放弃。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国家应该考虑怎样方便消费者的小额消费争议,比如方便他们的诉讼,简易的诉讼程序就可以了,不要再打二审,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这种方法了;还有就是小额消费争议的仲裁,我们也可以考虑,这也是现在国际上比较通行的方法。” 再琐碎也不能“和稀泥” “和稀泥”显然不是一个董京生希望听到的字眼,但在面对这种说法的时候他也有些无奈。“消协在解决消费纠纷中如果采取模糊调解,也要有两个前提,那就是认定事实和确定适用的法律。这种模糊调解是允许的,也可以减少社会上的争议成本。如果事实和法律不确定,像马路上劝架一样的调解是不允许的。”但他也又一次提到,调解的前提是当事双方要坐到一起,但这在大多数商家具有明显欺诈意图的消费纠纷中是很难做到的。 董京生有些感慨地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听起来是个很大、很深的题目。可做起来,却恐怕是世界上最最琐碎的事情了,琐碎到最近5年全国各地消协每年平均受理70万件投诉,琐碎到消协网站上从儿童食品到家装建材的各种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即使是这次的采访,我们的谈话也是被不断的请示和汇报工作打断。董京生说,他最希望的就是有一天,自己能够真正的无事可做。 文/摄新报记者孙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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