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官戴上“紧箍咒”下班后警车不许停歌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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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10:1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在非执行公务时,不得将驾驶的警车停放在酒店、饭馆、娱乐场所等处。”这是近期出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廉政守则》中规定的。近日出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廉政守则》,用63个“不得”对法官8小时以外的行为作出了约束。 《守则》共分六部分,从可能发生廉政问题的各个方面规定了廉洁自律的要求。《守 据了解,今后将由一中院监察室负责对全院人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守则的情况将为奖惩、晋升、任免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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