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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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10:58 南方日报 | ||
省委政法委出台五措施强化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 平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 本报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省委政法委近日出台了《关于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 [措施一]树立对各种经济形式平等保护的观念 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对各种经济形式平等保护的观念,不断增强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措施二]进一步抓好社会治安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杀人、伤害、绑架勒索等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窃取商业秘密、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犯罪及损害商业信誉、商品信誉、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惩处走私贩私、偷税抗税、骗汇逃汇活动;加大追赃追逃力度,减少民营企业损失;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企地共建活动,指导民营企业制定防范监督管理措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措施三]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大力保护守法经营,重点支持、保护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类重点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等不同性质经济主体。正确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不能因为企业内部个别人的问题动辄查封民营企业账户甚至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注意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动不动派干警着装频繁进出企业。谨慎采取冻结、查封企业账户、扣押企业生产资料、关闭企业、限制法定代表人人身自由等措施,尽量减少对民营企业声誉和正常运作的影响。对民营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执行,确保顺利实现债权。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措施四]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不断深化司法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保障公正司法的新机制,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司法公正。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联络和情况通报制度,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安保和调解组织,增强企业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排查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劳资纠纷等突出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鼓励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主动深入民营企业,积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与各级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工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反倾销、发展高科技、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以及技术开发转让、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等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少干预、多帮忙,多设路标、少设路障”的思想,完善管理体制,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水平,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方便,为企业员工排忧解难。要大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管理、守法经营。 [措施五]坚持从严治警,做到廉洁公正执法,热情服务 大力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规范干警行为,杜绝“暗箱操作”。坚决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和省委政法委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执法纪律。坚持“收支两条线”,严禁干警“吃拿卡要”、侵占企业财物,不准让当事人(企业)承担办案费用,不准截留追缴的赃款赃物或提成,不准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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