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健费改名数额由5元变1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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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11:25 今晚报 | ||
《条例》将独生子女保健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标准也由以前的每月5元改为10元。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效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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