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北京买房不再过“审批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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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12:11 长沙晚报 | ||
凭身份证暂住证即可 据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从今年7月15日起,外省市个人在北京购买商品房,将不再办理“批准手续”,购房手续费也不用交了。这是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新近出台的《关于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不再经审批的通知》规定的。 按照通知,从7月15日开始,没有北京户口的外省市个人在北京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只要拿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就可直接购买。而在7月15日之前就已经取得《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的,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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