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教育乱收费五大案 清退金额1000多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12:59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夏琼 实习生 张妮 通讯员 武纪宣)昨日,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省纠风办联合对今年上半年我省查处的教育乱收费案件进行通报,清退乱收费、乱集资1000多万元,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崇阳县:收学生的钱 补教师工资的缺 2003年春,崇阳县政府决定对县城所在地天城镇各中小学在校生收取集资费和筹资费,标准为集资费每生100元,筹资费每生90元。春季开学共收集资费1405400元,筹资费1316390元。其中,集资款用于支付“普九”欠债;筹集款用于补发教师工资自筹部分的缺口。 咸宁市政府已责令该县整改,清退所筹集资金,并决定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 秭归县教育局、归州中学:收学习资料费上瘾 2001年10月,秭归县教育局同意县局教研室向全县中小学印发《学习过程评价》(单元检测试卷),小学每生5元,初中每生10元。直至2002年秋季和2003年春季两学期,部分学校仍代收此项费用。 秭归县归州中学在2002年秋季和2003年春季两学期中,共收取各种学习资料复印费83439元。 秭归县监察局和教育局分别给予县教育局主管领导和归州中学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多收的试卷费、复印费全部退还学生。 汉川市南河乡10所中小学:乱收“预防非典费” 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汉川市南河乡10所中小学以预防非典为名向学生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最高的每生20元,最低的9元,共收取防治非典中药费47057元。 此外,该市南河乡学区2002年秋季期末违规收取考务费187014元;2003年春季又违规向学区学生收取信息工程费每生15元,计67815元。 汉川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南河乡学区主任兼中心初级中学校长尹奎武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低工资两档;南河乡分管学校防治非典工作的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党内警告处分;10所乱收费学校校长分别受到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浠水县团陂高中:居然收取“理发费” 浠水县团陂高中2003年春季超标准收学杂费,高一每生多收70元,计40600元;高二每生多收123元,计82410元;高三每生多收141元,计53580元。此外,还强制向学生收取理发费,2002年共向男生收理发费16680元,从中分成3784元。 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主要负责人团陂高中校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督促该校将超收的176590元全部清退学生。 洪湖市第三小学:擅收“上机费” 2003年2月,洪湖市第三小学违反有关规定,按每生50元标准,向1042名学生收取上机费52150元;按每生90元标准,向1160名学生收取捐资费101135元。 洪湖市监察局和教育局查实后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该校清退所收上机费、捐资费,给予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