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垦山地非法种植罂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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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5:14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严睿勃记者李晓波实习生邱瑜) 昨日,大邑县法院受理了被告人赵正福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被告人赵正福是大邑县西岭镇大龙村7组人,今年40岁。在2002年底,他自垦一片山地作为非法种植罂粟的场地。今年5月,罂粟开始开花结果,当月21日,被他人发现并举报。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被告人赵正福非法种植的罂粟共计3585株,属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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