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办法”遇到难题之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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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7:18 新华网 | ||
随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各地的救助站遇到了各种难题,陆续被媒体报道,而且其中有一部分问题,看上去几乎是无法解决的两难问题。 即使没有这些报道,《救助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可能遇到的难题,也很容易想到。因为《办法》的具体条文中,已经为未来的救助工作,预设了若干“麻烦”———“对属于 如果视线扩及救助站之外,则社会面临的问题也比以前更为复杂。不能强制收容,却又有走投无路时的最后救助,则城市中的流浪人员很可能比以前更多。同时随着强制收容方式的取缔,城市管理部门对其他流动人口的管理方式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暂住证、务工证虽然还没有取消,但没有了包括收容、遣送制度在内的强制措施,当街查证的行为也就失去了依据,所谓“三无人员”也就获得了在城市中合法自由生活的权利。这样,了解、掌握城市流动人口的数量、成分、状况,并予以必要的管理,其难度就比过去加大了许多。 但这是必要也是必须的变化。当每一个个体获得更大的权利和自由的时候,管理者的权力就必然地受到相应的制约,其管理的难度也就必然加大。而让每一个人都活得更好、更自由,是社会进步的最根本的目的,因此,将更多的尊严和自由赋予人民,将更多的难题留给政府,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这也正是《救助管理办法》为救助单位预设“麻烦”的原因所在。 让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在内的每个人都获得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并得到必要的基本救助和人格尊严,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所秉持和体现的基本原则,也是它和已经废止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之间最本质的区别,更是它之所以合法、合理和人道的依据所在。在这个不可逾越的大原则下,具体实施中所遇到的所有问题,都是必须想办法克服、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问题也是真实的存在,也会给新法、良法的落实带来很大的困难,并可能因此而成为障碍。类似的教训在过去也曾经有过。但了解这一点的结果,不能是以此作为理由而让新法、良法在执行的过程中扭曲、变形,而是更要提醒政府和执法者,必须在新的挑战面前,以更主动的态度、更开阔的思路、更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想更多的办法克服困难、解决难题,努力探索在尊重、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下,对流动人口进行有序、有效管理,维护城市良好社会秩序的新思路、新方法。(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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