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录取“全透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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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8:5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邓晶龙杜娟通讯员陈月琴】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为确保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市招生委员会建立了由市纪检委、市教卫纪检工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进驻录取现场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 为方便考生和满足广大考生的要求及加强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天津 市教卫纪检工委监督举报电话:23325045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呼叫中心电话:23001666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传真电话:23955676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考资讯网站网址:www.zhaokao.net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邮编:300060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纪律(八不准) 不准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考生档案(电子)材料;不准干涉考生的志愿填报;不准点名录取和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准私自提供考生档案;不准以虚假宣传招揽考生;不准无档案录取;不准接受考生、家长的礼金、礼品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单据;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高等学校招生八公开 公开招生来源计划;公开招生政策及招生院校章程;公开招生录取办法和政策;公开“保送生”和政策照顾名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录取纪律;公开监督服务电话;公开廉正措施。 高等学校招生四监督 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长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接受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学校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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