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长卖淫嫖娼?无婚证男女混住解禁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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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9:17 汉网 | ||
日前,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取消了原先的“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的条款。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举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叫好的人不少,但是也有人担忧禁令取消会产生不良后果。一大进步保护公民隐私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宏昌认为,“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当时是为了防止卖淫嫖娼,方便治安管理的一种措施,但“禁止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 隐私权就是公民一切与他人无关的事都应该由自己来决定。另一方面,住宅是私人居所,只要不从事违法活动,他人不得干涉。取消“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人格的尊重。老条款也有存在基础当然,也有人认为应一分为二地看待。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宋功德博士提出,虽然取消了“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禁令,但不是说所有的“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都是合法的。“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的可能也有婚外情的同居,更可能有卖淫嫖娼。 在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民事关系中,“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则可能侵害第三人的利益,从这一方面讲,“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禁令在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社会治安与良好风气方面也还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禁令解除助长卖淫嫖娼? 焦宏昌教授在充分肯定取消“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心。他说,当初为防止卖淫嫖娼和容留卖淫嫖娼而作出了此规定,现在将此规定取消,而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对公安机关打击预防卖淫嫖娼和容留卖淫嫖娼可能会产生影响。公安机关在打击预防卖淫嫖娼和容留卖淫嫖娼过程中的执法成本和执法风险也会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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