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绑架被判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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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9:31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元静】年仅17岁的孟某因伙同三名网友实施绑架,近日被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孟某在网吧结识了网名为“黄龙”、“老二”、“老七”的三名网友。2002年11月中旬,“黄龙”等四人预谋绑架,并部署了行动的细节。某晚6时许,被害人张某出来,“黄龙”、“老二”上前谎称自己是公安人员要带张某回去问话,将张拉上车向外环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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