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电话为名诈骗手机11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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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9:31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红研吴倩】被告人薛某诈骗女出租车司机、女服务员手机11部。本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薛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03年1月,被告人薛某在本市红桥区、南开区、河西区等地,以借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后乘机逃走的方法,先后从多名女出租车司机、女服务员处骗得手机11部(价值14080元)。今年1月6日,薛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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