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可开公司 :省工商局出台系列优惠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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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10:0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2日讯今后,在我省从事工商活动可以更加轻松了。今天,我省工商系统出台一系列政策,进一步营造优惠宽松、吸引力强的政策环境。 今日结束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力推进“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工作会议上,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实施意见》,为全省经济快发展助推。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共有50条,涉及到营造宽松环境的政策共有17条。其中包括: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的外,公司注册资金允许以10万元为最低限;设立企业只要具备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再索要银行进账单和实物资产评估报告;对法律不予禁止的投资人,鼓励参与投资经营活动,工商部门不作限制;国有、集体企业整体改制后,原许可证和资质资格证书及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可延续使用;被评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及拥有“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工商年检可实行免检报备制;进一步缩短登记时限,将原来承诺的正式受理后企业登记10个工作日的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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