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销提供方便者将受法律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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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10:07 南方都市报 | ||
宝安发出禁止传销通告首次明确要追究“帮凶” 为传销提供方便者将受法律制裁 本报讯(记者李强)日前,针对被国家严禁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宝安区死灰复燃、个别镇(街道)情况较严重的现状,宝安区发出的《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通告》指 据了解,《通告》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进行了归总。《通告》还首次明确用法律武器制裁予传销活动方便者。其中,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者,不得为传销组织提供经营活动场所,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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