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翡翠项链更宝贵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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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11:51 长沙晚报 | ||
何旭 是日打开电视某频道,看到一个很有名气的女主持在接受访问。她脖子上悬挂着一块巴掌大的翡翠,一脸的喜悦。这回出镜的女主持是为某珠宝店充当“形象代言人”。要强调的是,笔者所看到的决非广告。一看到这样的架势,笔者就替她无端地紧张起来,心想:但愿女主持不要被珠宝商用些珠宝套进去。结果是我不愿看到的。女主持自曝这条珠宝商“赠 公然将别人赠送钱物这等事示于公众,可以说我们的女主持“城府不深”,单纯可爱。但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可小视。如果笔者的记忆没出问题的话,刘晓庆在大红大紫的时候好像也被某珠宝商请进过店门,也被珠宝商赠予了价值不菲的珠宝。 看来绝非笔者制造事端,杞人忧天。面对这些珠宝的诱惑,女主持的表现似乎不尽人意。如果把珠宝的获得看作是劳动的所得,这是正确的。女主持的举动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单位的纪律,都是允许的,可以从珠宝商手里拿到约定的报酬。但她不应该忘记一个公民起码的常识:所得必须纳税。从她自己透露的情况分析,她的纳税意识还是有问题的。可能她和珠宝商都想避税,因而强调这是赠予。翡翠项链的获得,她不说是劳动报酬,而强调说是珠宝商赠送的,可能是面子观念作怪。出场一秀,价值数十万,多有面子!实际上,这是有损女主持形象的:不认为珠宝的取得是劳动后“受禄”,倒有“受赂”的意味了。要看到女主持毕竟不是那种私人演艺公司的艺员,她是堂堂电视台主持,说她是新闻从业人员应该错不到哪里去。她与街头那些同样美丽的女孩不同,是因为她是女主持,掌握了一定的权力。比方说,就可能因为她是媒体人员而促成了这次自曝。珠宝商之所以选择女主持而非街头女孩,看中的就是女主持纯青春价值以外的东西。聪明的珠宝商知道,把这条价值不菲的翡翠项链送给女主持,影响大,值得。莫要随便接受别人的钱财,这是一种传统操守。而女主持可以轻易笑纳价值数十万的珠宝,等于公开向青少年灌输一种价值观念:因为是名人,所以一切得来不费工夫,所以有财富和鲜花滚滚来,所以什么都可以拿来。由此不难理解普遍存在的疯狂追星和造星。丑闻之所以从演艺圈阵阵飘来,为成“星”可以不择手段,出卖灵与肉也在所不惜,就是因为他们憧憬成名后有类似“形象代言人”的一天。或许有人认为笔者“红眼”,是不爱惜本土人才。但笔者的认识恰恰相反,由于爱屋及乌的情绪作怪,社会往往对名人们尤其是自己喜爱的名人过于无原则地宽容。一旦出了大问题,所谓纸包不住火了,就来个彻底的唾弃和鞭笞。刘晓庆是个好例子,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其实毁于整个社会起初对她的娇惯。善意的批评和规劝,期望不要换来红颜一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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