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因高速路护栏破损导致儿童死亡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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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17:20 天津青年报 | ||
高速路补伤心母亲一万元 昨天上午9时,全国首例因高速路护栏破损致儿童死亡案在廊坊市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天津市武清区聂女士撤诉,被告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其补偿金10500元。 原告认为,本案中,护栏破损由来已久,而被告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对护栏进行任何维修,导致5岁男童小明(化名)钻入本应该是全封闭的高速公路,发生了被撞身亡的惨剧。被告的不作为过错与小明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承担小明之死的民事责任。 被告则坚持认为,小明之死是一起交通事故,是小明违章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与被告无关。被告称,破损的护栏原为排水所留的孔洞,后被人为拉大。被告的律师说,被告一直在积极维修护栏。 法官在主持法庭调解前称,本案中原告未完全尽到对其子小明的监护之责,应对小明之死负一定的责任;被告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也应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排除不安全隐患。于是,经过一番调解,才有了本案上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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