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体设施向公众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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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5:5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新公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条例还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 按照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向公众公示其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 同时条例规定,国家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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