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必须建文体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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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国务院日前公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等。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文 条例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国家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条例还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用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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