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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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9:54 解放日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得到有效监督和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办法共7章30条,包括总则、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检查的方式、日常监督、调查核 办法指出,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干部任用条例》适用和参照范围内的党委(党组);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成员。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规定的情况;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和免职、辞职、降职等制度的情况;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情况;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等。 这一办法还规定,接受检查的党委(党组),要如实报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对检查组成员打击报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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