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元“卖”了三级警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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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1:1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曾言记者高冰洁) 近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对东兴区公安分局民警周英明徇私舞弊案作出一审判决:周英明犯徇私舞弊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4月,时任双桥派出所奉天警区负责人的周英明(三级警督)获悉,曾在内安路上参与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李诗全潜回双桥,即带领联防队员将其抓获。李供述了犯罪事实。此后,李诗全的家属数次找到周英明,要求取保候审。周英明收取1万元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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