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优惠卡”套取公款5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1:1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原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双丰村党支部书记林某某印制“优惠卡”,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套取公款5万多元。今年1月,林某某被公安机关逮捕。近日,台江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起诉至法院,台江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经检察院查明,1999年春节前,林某某利用其担任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双丰村党支部书记的职便,以“双丰火锅”开业的名义,印制“优惠卡”,并用“优惠卡”等值面额从 (本报记者 李进 通讯员邱国斌/实习生/陈临)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