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学毕业生 就业政策细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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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1:56 温州新闻网 | ||
七月,骄阳似火。随着求学生涯的结束,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又面临着走向社会寻找工作,到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和新单位报到上岗的“新课题”。那么,今年我市在大学生就业政策上有什么新变化?政府部门推出哪些新的服务措施?学生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有关手续?前天下午,记者从市人才中心获悉,最近市政府办公室已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就业政策的专门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政策新变化 打破毕业生生源地限制。今年我市规定凡属本市生源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允许在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就业;外地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就业;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择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 打破毕业生见习期流动限制。凡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不受工作时间长短限制,允许按流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其中工作未满一年的继续实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时间可连续计算。未落实单位但已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照此执行。 加大人事代理力度。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各县(市)生源毕业生,在未落实单位前,均可自主申请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已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招考和流动过程中,可按市区户籍人员同等对待。文件还规定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报道程序 报到手续的第一步是协议鉴证。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先和接收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到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分别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或人事部门审核鉴证。第二步是就业报到。按照规定的程序已落实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有关手续。 其中,落实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一律在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三步是落实户口。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事业和企业分别凭当地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或盖有当地人事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鉴证章”的报到证、协议书和户口迁移证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尚未落实单位的本市生源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及原户口底册直接到生源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外地普通高校非温籍本科以上毕业生先落户后择业的,统一到市人才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毕业生户口落实的途径有:有产权房的落在产权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没有产权房,租住他人房屋的,落在出租房或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也可投靠到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当地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与往年不同,为加强对毕业生人事档案的管理,今年的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人才中心将先查学生档案是否寄到,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转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后再办理报到和代理相关手续。毕业生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尽快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往当地人才服务机构。 服务项目 为了减轻毕业生就业压力,配合市政府有关政策,我市人事服务部门适时推出了许多服务项目,为毕业生排忧解难。一是加强人事代理工作。本市各县生源大专以上毕业生没有落实单位前均可以申请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二是对未就业毕业生,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将提供2年免费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三是实行人事代理证制度。毕业生在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和代理手续后,市人才中心统一发放人事代理证。持证者在毕业当年可以凭证免费参加由市人事部门举办的各种人才交流大会、人才夜市和各类专场招聘洽谈会等;四是开展就业信息推荐服务。尚未找到单位的毕业生,都可以在市人才中心申请建立就业信息卡。人才中心将毕业生个人的信息资料输入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通过人才市场强大的人才供求信息资源,为毕业生免费推荐就业。此外,温州人才网还将开辟毕业生就业专栏,公开就业政策和办事程序,发布人才供求信息,进行网上招聘活动等,尽最大可能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提供优质服务。 优惠政策 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过去外地引进人才的条件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现在只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级职称的人员,本市企业接收,并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委托当地人事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就可以办理引进或落户手续。对本市各县中专学历的人才引进取消在温工作满3年的时间限制,只要市区企业接收的均可在市区办理落户。 市人事局、公安局、社保局三部门联合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开设人才引进窗口,专门办理市区企业人才引进落户手续,每周三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据悉,人才引进窗口自2001年8月开办以来已办理引进和落户人才500多名,大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服务经济建设。(温州日报周朝森)(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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