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选用将受有效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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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2:20 南方日报 | ||
领导干部选用将受有效监督 中办印发施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据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得到有效监督和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这一办法共7章30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 办法指出,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干部任用条例》适用和参照范围内的党委(党组);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成员。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规定的情况;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和免职、辞职、降职等制度的情况;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情况;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等。相关解读见B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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