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驾照条件再次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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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2:47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来自公安部的消息称,公安部决定从今天至7月20日,向社会广泛征求对《车辆管理工作十项便民改革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新的意见稿,公民申领驾照条件再次放宽。 这十项便民改革措施是:一、向农村和车辆交易市场延伸车辆牌证窗口。 二、扩大新车免检范围,减少新车上牌环节。所有海关进口的车辆和实行生产一致性认证的国产9座(含)以下载客汽车,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免上检测线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三、延长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定期检验周期。已办理注册登记的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六年内,每两年检验一次。 四、缩短进口车数据通报周期。实现进口车办结海关手续、国产车新产品公告发布一日后,群众购买车辆即可办理牌证。 五、调整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流程,减少群众办牌等候时间。将业务领导审核改为事后审核。 六、车辆转籍时档案材料登记有误的不得退档,避免群众多次往返。 七、四种人申领驾照条件放宽。将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已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超过70周岁,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的,允许继续驾驶;允许现役军人和武警申请地方驾驶证;允许左下肢残疾,但其他肢体健全的人员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驾驶自动挡汽车。 八、简化驾驶证补领、异地申领手续,实行就近换证、审验。取消驾驶证丢失必须登报声明和30天后补领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发驾驶证。 九、实行所有车辆号牌号码由电脑公开选取。 十、推行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群众申请办理各种车辆牌证业务。 公安部为此开通了一个论坛(www.mps.gov.cn/jiaoguan),社会各界和公众可以通过登陆该论坛发表意见和建议。通信地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政编码1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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