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与思考:公务员带薪“下海”政策应慎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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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4:11 观察与思考 | ||
北京 任未老 《扬州府志》里有一个"骑鹤下扬州"的故事。大意是几个酸腐文人在一起聚会,各自表述自己的人生理想。有愿意当官的,有愿意发财的,也有愿意做神仙的。最后一个出语惊人,将前面几位全部"毙"的吐血:"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升官发财,得道 总以为这是古人为了嘲笑那些贪得无厌的人而编出来的笑话,现实生活中哪里去找这等好事,没想到奇迹居然真的出现了--湖南省人事厅日前出台的"民企人才政策"规定,"公务员可以领取工资补偿,到民营企业上班","如果今后还想回政府机关,只需将辞职费交给原单位即可"。 人事部门替机关里这些"有志之士"想得实在是太周到了,可惜只要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诸多令人费解的地方。比如,这些人在民企工作期间,究竟算是公务员还是算是民企员工(抑或老板)?如果是前者,那就应该老老实实地在机关上班,否则整天在商海"弄潮"怎么会有精力处理公务?如果是后者,他们的"工资补偿"为什么还要由国家为他们发放?难道财政的钱多得无处花了吗? 最奇怪的是如果这项"政策"付诸实施,"政府机关"就会变成一家想回就回、想走就走的"大车店"。随之产生的问题是,在"有志之士"们"离开"期间,机关当然还要继续运转,他们"遗下"的岗位当然要招收新人来填补,但如果这些"有志之士"在海里呛了几口水,想再上岸,如何说服这些新人为他们让位呢?如果不能让位,那就活该由政府把他们养起来?这些人于国家民族究竟有何等"勋劳",需要纳税人出钱陪他们玩这种包赢不输的游戏呢?说白了,这项政策的惟一好处是证明了和普通民众相比,公务员的确高人一等,在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惟有他们系着"安全带",从而避免了全部风险! 相关链接 近日,湖南省出台的"公务员可辞职带薪到民企上班"的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对公务员带薪"下海"等一系列问题的激烈讨论。 中央:明令禁止公务员经商 据公安部公司犯罪侦察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目前也还没有允许公务员辞职带薪"下海"的政策规定。其实,国家一直严厉禁止公务员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对公务员有着严格的管理办法。公务员的辞职问题更是如此。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退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专家:带薪下海政策应慎行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专家彭宗超博士分析认为,国家公务员掌握着政府的机密,把握着政策的精神,同时拥有强大的政府关系,某些人甚至垄断了很大一部分的政府信息。一旦辞职后进入民营企业,必然会造成一些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公务员带薪"下海"也将容易导致腐败、官商勾结等现象的滋生。此外,彭宗超博士告诉记者,公务员带薪"下海"对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也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作为国家公务员,他们有着明确的职责要求和公众期许,允许公务员带薪"下海",必将引起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整体形象的混乱认识,也不利于对公务员自身职位认同和敬业精神的培养。当然了,为了做好机构改革减员分流推出这样的政策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必须有一个底线。公务员辞职带薪"下海"政策还是应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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