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两岸关系条例”“陆委会”促9月完成“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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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6:2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台北消息:11日结束的台湾“立院院”临时会上,“两岸关系条例修正案”未获通过,“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昨日表示,“陆委会”对于条例没能完成修正有些遗憾,并希望9月份“立法院”新的会期开始之后,可以顺利完成“立法”。 陈明通昨日上午在记者会上指出,虽然“立法院”临时会并没有通过“两岸关系条例修正案”,但还是决定将“两岸关系条例修正案”列为下个会期的最优先“法案”,同时寄 陈明通还表示,这一次“两岸条例”修正工作是“两岸条例”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修正,总共修正131个条文。其中,有124条已经达成共识,只有7条有不同意见。“陆委会”对于因为这7条而造成整个“修正案”没能完成修正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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