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不透明不平等 供货商痛陈超市收费弊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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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8:38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俞丽虹7月14日报道:连锁超市随心所欲、向供货商征收各种名目的高额进场费目前已成为众矢之的。记者采访国内主要生活用纸生产企业代表和其他供货商发现,超市收费“三不”是供货商抱怨最为集中的焦点问题。 ——收费项目不合理。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江曼霞表示,据这家协会了解,上海“品牌炒货联手抵制家乐福”事件中暴露出来的“企业1年货款还不够支付超 杭州潘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庆雄说,作为使用分销网络资源的代价,超市向供货商收取一定费用原本无可厚非,但现在不少超市企业为了收钱不惜巧立名目,甚至把一些与经营活动毫不相关的费用也转嫁给供货商。譬如,此次炒货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法国节日费”“信息更换费”等。部分供货商还称,超市企业到了中秋节要收“中秋促销费”,到了情人节要收“情人节促销费”,花样繁多,可以说“除了清明节外,几乎所有的节庆日都已成为超市收费的理由”。据张庆雄称,不久前,这家企业的生活用纸产品被迫从杭州当地一家超市撤出,因为超市的各种收费已经占到企业销售额的一半,结果产品卖1万元,企业要亏损3000元,做得越多亏得越多。 ——收费过程不透明。超市收费随意性太强,收费过程缺乏透明度是供货商普遍抱怨的问题之一。上海三明食品公司董事长尹文明说,当前许多超市都存在延迟结算、拖欠货款等现象,超市企业长时间地占用供货商的厂方资金,各种名目的进场费大多直接从中扣取,有时甚至不事先征得供货商的同意。譬如,家乐福要求供货商支付每家店人民币2万元的“老店翻新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既没有让厂家对老店翻新进行确认,也没有征得供货商的同意,而是超市单方面认定并在供货商结算款中对此费用进行扣除。 此外,一些超市收取费用后,用普通发票代替增值税发票,有的则仅仅开一张收据,而不向供货商提供正规发票。据北京爱华妇幼卫生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大伟称,一些超市向这家企业收取“店庆费”“新店开张费”等各种进场费后,所开具的发票收款项目居然填写“办公用品”,甚至“卫生巾”,最多时这家企业1个月的“办公用品”开销金额达到3.6万元。 ——合作地位不平等。谈判中,超市企业与供货商,尤其是中小供货商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常常附带“不平等条约”,如商家可以无条件退货等。上海维达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佩兰表示,目前绝大多数超市企业都要求供货商签订统一的“格式合同”,而所有合同条款基本上由超市说了算,这家企业曾经在谈判中要求超市改动个别字句,但遭到对方的断然拒绝。不少供货商无奈地表示,合同签不签,其实意义并不大,超市照样会按自己单方面制订的收费标准对供货商进行扣款。(完)(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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